索引号: | 003101093/201912-00035 | 信息分类: | 政府人事任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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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分类: | 发布机构: | 铜网址苹果办公室 | |
生成日期: | 2019-11-06 | 文号: | |
关键词: | 名称: | 关于洪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|
区政人〔2019〕8号
关于洪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
高新区管委会,各镇办社区,区政府各部门,各企事业单位:
经研究决定:
洪娟同志任区财政局副局长(试用期一年);
郑婷同志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,免去其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;
免去金奇同志的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;
郑义梅同志任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潘大云同志任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,免去其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。
特此通知。
(此页无正文)
2019年11月4日
抄送:区委各部门,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,区政协办公室,区纪委办公室,区法院,区检察院,区人武部,各人民团体。
铜网址苹果办公室 2019年11月4日印发